关于自动离职人员办理档案转移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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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15

             我校根据《辽宁省清理“吃空饷”、在编不在岗人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辽人社发[2014]1号)及《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实施办法的通知》辽政办发[2003]83号)文件要求,对吴丽君、王恺、代冰、李燕飞等4人按自动离职处理,请上述人员于2014年5月16日前到我校办理档案转移等相关手续,逾期我校将档案转至辽宁省人才流动服务机构。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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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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