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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08 次
为深化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进一步落实学校“十二五”发展规划和本学期行政工作任务,4月6日下午,学校组织召开了2011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专题教学例会。会议由院长助理杨俊峰主持,教务处处长刘宏、副处长王科及各教学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刘宏处长首先针对教务处制定2011版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指导性意见中提出的新理念、新要求进行详细说明。第一,本次修订工作将着重突出学校国际化办学特色,在课程体系构建、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等方面彰显国际化办学理念,保证课程设置的前沿性和时代性。第二,鼓励外语类专业与非外语类专业打破专业壁垒,促进交叉融合,加强改革创新,实现整体优化。第三,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学校课程体系建构,课程体系分为通识课程(包括通识教育必修课和通识教育选修课)、专业课程(包括专业必修课与专业选修课)和实践教学环节(包括专业实践环节和课外教学实践环节)。第四,积极利用全校专业教师资源,进一步加强通识教育选修课课程改革和建设,为全校学生开设出更好、更多的通识教育选修课。第五,进一步完善实践教学体系,丰富实践教学内容。本次修订方案将全校实践教学体系分为专业实践教学体系和课外实践教学体系两大类,将课内外的各种实践教学形式全部纳入培养方案之中,体现了学校教育理念由重知识传授向重能力培养的转变。第六,本次修订意见对出国学生的课程管理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规定,在已经取得的国际化办学管理经验基础上,保证教学管理的科学性和严肃性。根据2011版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指导性意见内容,刘处长对各教学单位提出如下要求:第一,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进一步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准确定位各专业培养目标,明确培养模式,进一步促进学生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第二,对现有课程进行重组和整合,进一步优化知识结构,以此带动全校课程资源的整合和共享,推动新课程的设计和开设,促进把教师的科学研究成果转化为高水平的课程,不断更新教学内容,扩展学生知识面;第三,对现有实践教学内容进行改革,进一步加强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实践教学形式可根据各专业实际需要采取多元形式。 会上,各教学单位负责人从各专业建设实际出发,针对指导性意见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对复合型外语人才培养、外语特色课程设置与管理、国际化办学教学管理、国际化办学特色在人才培养方案中的体现、学时学分设定、实践教学安排、出国学生课程管理、跨院系选课等问题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为学校下一步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指导性意见的完善工作提供了参照和依据。 听取大家讨论和发言后,杨助理做了总结性发言。杨助理首先对修订2011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工作的重要意义做了特别强调。他指出,本次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是贯彻落实学校“十二五”发展规划中提出的人才培养要求的重要举措。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要符合社会对各种人才综合素质培养的要求,要与市场需要保持紧密联系。针对本次修订工作,杨助理提出如下要求:第一,各教学单位要认真研究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指导性意见,深入领会指导性意见中提出的指导思想和修订原则,加强改革和创新,敢于突破。要在传统的课程设置基础上积极创新,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需要改革课程体系的建构,更新教学内容。第二,要在新版培养方案修订过程中进一步研究凸显人才培养特色的具体做法。各院系一定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做好调查研究,比较兄弟院校的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充分听取教师和学生的意见和要求,突出我校的人才培养特色和专业比较优势,把人才培养特色切实落实到科学的课程体系中去。第三,通过本次专题教学例会的交流与研讨,大家对2011版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的理念和要求要进一步明确。教务处要及时吸收各单位教学负责人的建议和意见,进一步完善修订指导性意见;各教学单位要进一步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全面做好2011版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 人才培养方案是学校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保障。完善人才培养方案对学校学科专业建设的发展有着极大的推动作用。学校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的指导性意见将结合学校出台的“十二五”发展规划精神,进一步彰显国际化办学特色,为我校培养社会所需的各类人才提供有利基础和保证。本次修订工作将于2011年4月中旬启动,于7月中旬结束。(洪明)
责任编辑:徐 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