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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12 次
院各有关部门: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辽宁省科技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辽宁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暂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2008 年高校科研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构成及计划类别
高校科研计划项目分为“科学技术研究项目”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一)科学技术研究项目
科学技术研究项目分二种:一般项目、自筹项目。
1 .一般项目是指主要以承担科技创新,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目的,具有一般资助强度的科学研究项目。
2 .自筹项目是指学校资助和课题组筹集经费的项目。
(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分四种:社科基地项目、一般项目、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和自筹项目。
1 .社科基地项目由国家教育部和辽宁省教育厅评估认定的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承担,应有稳定的研究方向,由各人文社科基地选题申报。
2 .一般项目是指对经济社会发展、学科建设有一定促进作用的,具有一般资助强度的研究项目。
3 .教育科学规划项目是指在教育厅科技处指导下,与其他人文社科项目统筹规划,由教育厅科技处和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具体实施的教育学门类的研究项目。
4 .自筹项目是指学校资助和课题组筹集经费的项目。
二、资助额度
科学技术一般研究项目单项资助额度平均为 3 万元。人文社科一般项目 1-2 万元、社科基地项目 2-4 万元、教育科学规划项目 1-3 万元以下。自筹项目资金要保障项目实施所需经费。
三、申报条件
研究项目第一申报人必须是我院在编的教研人员,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 应具有 博士学位或 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四、申报要求
1. 第一申报人可根据自身的研究专长,结合国家及辽宁省经济社会及学科发展的需要,自行拟定研究课题。
2. 第一申报人只能申报本次计划中的一个项目,课题组参加人员不能同时参加二个以上项目。课题组成员应有适当的职称梯度。
3. 同一项目(包括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已获国家、省、市教育或科技部门资助的,不得申报本次计划项目。
4. 第一申报人有教育厅在研项目的,不得申报本次计划项目。
5 .申报材料包括:《申请评审书》一式三份和电子文档。
6 .本次评审收取评审费,具体数额待定
7 .申报日期: 2008 年 1 月 7-8 日。
联系人:杨慧
联系电话: 86113222
科研处
2007 年 12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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